苏清梨鼓足了勇气,才叫出了“夫君”两个字,很是别扭和不习惯。
小脸羞得像熟透了的苹果,红扑扑的微微发烫……
霍锦听到“夫君”这个称呼,总感觉哪里怪怪的,整个人都有些恍惚起来。
这都什么跟什么啊!
刚重生,什么都没搞清楚,身边就莫名多了个小媳妇儿。
小媳妇儿不嫌弃自己傻,不嫌弃自己穷,要留下来过日子。
还怯生生,娇滴滴地喊自己夫君。
这小妮子脑子是不是缺根筋?
明知道前面是个火坑,还傻乎乎地往里面跳。
小丫头都叫自己夫君,总得回应一声吧。
霍锦这么想着,大手一拍,声音憨憨地冲眼前的小丫头喊起来。
“……锦娃肚子饿,锦娃要吃饭!”
苏清梨轻轻咬着嘴唇,拘谨地抬眼看了霍锦一眼,又赶紧把目光移到地面,小声说:
“……嗯,我这就去给夫君做饭。”
说完,她就迈开小步,一瘸一拐地往屋子里走。
不知道是腿脚不利索,还是走得太急。
外屋的门槛她也没注意到,被绊了一跤,直接摔个狗啃泥。
“……呀!”
苏清梨吓得不禁叫出了声。
“噗!”
霍锦看她那笨笨的样子,没忍住笑出了声。
这小丫头,真是有够笨的,这都能摔一脚。
苏清梨似乎听到夫君在笑她,她赶紧爬了起来,糗得小脸通红。
为了掩饰尴尬,慌张地拍了拍裙摆上的尘土,心里有些小崩溃。
这下糗大了,刚来夫君家就来了这么一出。
好丟脸的。
她在外屋一顿找,除了一张破旧的八仙桌,两个快散架的凳子。
其它什么也没看到。
她又移步进了里屋,就看到一个土炕。
上面铺着厚厚的麦秸,摆着两条又脏又破的被褥。
她看着这一切,眉头微微一蹙,实在有些看不下去。
心里想着,做完饭,一定要把这被子拆了洗洗晒晒。
不然她可不敢盖在身上。
屋里什么也没找到,她又去了灶房。
灶房的一角,堆着一些棒子杆和干柴。
灶台上架着一口锅,也没刷。
早上没刮干净的棒子面粥都风干粘在锅底。
灶台一侧搭着一个简易的木板台子。
台子上放着一个黑漆漆的案板,一把刀面有些锈迹的菜刀,还有一个灰色的布口袋。
她掀开布口袋,里面是黄澄澄的粗棒子碴。
但剩得不多,也就够熬两顿粥的,还得是熬稀粥。
熬稠点一顿就造完了。
苏清梨小脸上瞬间布满愁容。
巧妇难为无米之炊,里里外外就这么点粮食。
油,盐,这些都没有。
这个家也太惨了一些吧,这饭咋做?
“嗯,先熬点棒子碴粥吧,然后去地里转转。”
“看看能不能挖到一些野菜烫一下当菜吃。”
她喃喃自语着,透过门缝往灶房外瞄了一眼。
发现夫君正靠着墙角乖乖晒太阳,她嘴角轻轻扬起了欣慰的笑意。
嗯,夫君确实挺乖,不吵不闹的,傻点就傻点吧。
霍锦看似是在晒太阳,实则是在梳理大脑里的另一股记忆。
慢慢得知,原来原主还有两个年幼的妹妹。
一个六岁,叫霍秀,小名二妮。
一个四岁,叫霍凤,小名三妮。
至于为啥他这个当大哥的,跟两个妹妹年岁相差这么大。
是因为原主烧傻的那一年,他爹觉得这个儿子算彻底废了。
得赶紧再练个小号,将来好有个养老送终的人。
结果,天不遂人愿。
第二胎生下个闺女。
没生下个小子,霍大山心里不甘心。
又再接再厉,两年后怀上了第三胎,生得又是个闺女。
他爹苦大仇深,决定继续再接再厉,一定要弄出来个小子。
两年后,体弱多病的他娘终于又怀上了。
但家里已经穷得揭不开锅。
那日子苦逼得,小偷来了都得抹着泪扔俩铜板走。
强盗来了都得内疚地抽自己两个大嘴巴子,我真该死啊!
当时,一大家子就依赖着三亩多地。
那点收成交了赋税,再卖些钱补贴下生活,剩得那点粮食,根本不够一家子吃。
天天是棒子碴粥,搭配水煮野菜充饥。
两个小点的女娃饿得皮包骨,天天嗷嗷哭。
原主心智也就跟个七八岁小孩似的。
看到两个妹妹哭,他也跟着嗷嗷哭。
比谁哭得声更大。
他爹被吵得心烦意乱,直想拿头撞墙。
实在没办法,为了孩子能有口吃得,能给媳妇儿补补那弱如扶病的身子。
更为了将来老四生下来白白胖胖,健健康康的。
他爹瞒着一家人,拎着一把柴刀跑到山寻野味去了。
结果,野味没寻到,自己倒成了野味。
那让老虎啃得,尸骨上的肉渣都被舌头舔得一点不剩。
邻村有个猎户,他偶尔去山上打猎,发现了这堆尸骨。
通过尸骨旁柴刀上的名字,得知这是他爹的尸骨。
猎户把尸骨收好,下山把这件事告诉了原主他娘。
他娘瞬间吓得脸色惨白,直接瘫软在地上,白眼一翻,晕了过去。
等醒过来,因惊吓过度,老四流了。
他娘本身就体弱多病,流产更是让她元气大伤。
再加上伤心过度,没熬过一个月也哏屁着凉。
如今,这个家里就剩下原主和两个年幼的妹妹相依为命,悲苦度日。
兄妹三个,一个傻,两个年幼,几乎没有什么劳动能力。
这些年能活下来,是因为原主的爷爷奶奶还在。
不过,老两口没跟他们住一块。
而是跟着他们的小儿子住,也就是原主的二叔。
原主的爷爷奶奶每月都会送点粗棒子碴过来。
虽然不多,但省着点熬粥,再去地里挖些野菜,也能勉强活下来。
老两口之所以不把他们接过去一起住。
是因为老两口很是重男轻女,压根就不待见两个女娃。
原主是男娃,没傻之前,老两口还是很宠溺他的。
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,都会留给他。
那是含在嘴里怕化了,捧在手心怕摔,那叫一个稀罕,每天都亲好几口。
但原主变傻了以后,老两口对他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。
不但不宠着了,甚至还有些厌恶。
自从原主的爹娘死后,老两口除了送点粗棒子碴或糙高粱米外。
平日里几乎不会过来看他们兄妹三个。
几乎是不闻不问,漠不关心。
至于原主的那个二叔,对他们的死活,更是不在乎。
原主今天早上饿死在了炕上,自己才有机会穿越了过来。
回忆到这里,他低头瞅了一眼这副皮包骨的身体,心里一阵唏嘘。
“唉,原主这苦命的娃啊。”
至于重生的是哪朝哪代,处在什么省什么县,他一点也不知道。
因为在原主这个傻子的记忆里,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信息。
他只知道这个村叫李家沟,其它一概不知。
“管他哪朝哪代,以后慢慢了解。”
“既然重生到这个傻货身上,那这一世就替这傻子而活。”
“上辈子,身为一名缉毒警,压力极大。”
“既然重生,那就活得轻松一些。”
“在这个农家小院,养点小鸡小鸭,做点小买卖,赚点小钱,养活两个可怜巴巴的妹妹。”
“至于灶房忙活的小丫头,就看她在这个家待不待得住。”
“毕竟这个家一贫如洗,她要是真不嫌弃,那就留下当媳妇儿吧。”
“是个小瘸子又有什么关系呢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