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01 章(1 / 1)

本就怒火中烧的司马烨,被这么一刺激,霎时暴怒,他抽出侍从手边的长剑,直直刺向卫风。

电光火石之间,卫风抱起沈秀,极速飞远。落地后,沈秀怒瞪司马烨,“你做什么,你要杀他?”

司马烨双目赤红,“他对我大不敬,他该死!”

“可是是你先出言不逊!”

“那又如何!他以下犯上,就该死!”

沈秀凝噎。司马烨身份高贵,卫风只是一介草民,他不能以下犯上,对司马烨不敬。即便是司马烨先冒犯他,那么他也有罪!不平等的封建礼教,阶级压迫,如此蛮横而不讲理。

卫风倒也并不退让,“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,你不问而取,就是触犯律法。纵使你是世子,也是触犯律法。我以下犯上,你可以治我的罪,但是治我的罪之前,你也应该受到律法的惩治!”

卫风头很铁,完全无惧权势。

司马烨冷笑,“我倒要看看,谁敢治我的罪!”

沈秀听不下去了,她以前所未有的严厉口吻,对司马烨道:“那酥芋奶皮,是他送给我的,也算我的东西,你不问我就直接拿了吃,不问而取是为偷抢,我如今还有个高昌公主的身份,我若去告你,难道也没人敢为我主持公道,难道也没人敢治你?”

卫风一介草民,得罪不起司马烨,她是高昌公主,她得罪得起,也问罪得起。

司马烨仿佛是被她的话打击到,“我在你眼里,莫非只是一个生人陌客?”

他只是拿她的东西吃,且还是当着她的面拿的,熟识的人之间,这这种行为并不算什么。然她却对他说,他这是在偷抢她的东西。只有陌生人这样做,才算是偷抢的行为。

在她没有公主的身份的时候,她身份低微,他愿意排除万难,娶她为正妻。喜欢上她后,他一直放下身段讨好她。花灯节时,他不顾性命救下她。前段时日,她给他吃毒馒头,他也帮她瞒住了所有人。

他为她做的这些事,她好像完全不在乎,于她而言,他只是一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。

听到司马烨的质问,沈秀顿然。司马烨关注的重点有些超乎她意外。不在乎她以高昌公主的身份问罪他的事,只在乎在她眼里他是陌生人。

的确。他在她眼里就是个陌生人,甚至连陌生人都不如,毕竟她不会如此厌烦一个陌生人。

沈秀对司马烨实在是厌烦。她本就不喜他,他来了之后这些时日,还净惹事,一天天的,没个消停,她便更厌他。

她清嗓,“生人陌客也不会似你这般蛮横无礼。”

随之她缓和语气,“你若向我们道歉,今日这事便就此了过。”

“你果真将我当做生人陌客。”司马烨怒极反笑,整个人也变得森冷起来,“道歉?我要向他道歉?我要他死!”

大抵是这段时日以来积攒的怒火全部爆发,司马烨面目狰狞,语气却极为平静,“我要赐死他。”

“你赐死他

,先过我这一关。我说了,我如今是高昌公主,你就不怕我告到皇上面前?”

“你去告!”

司马烨并不怕她的身份。她咽了下嗓子,迅疾改变思路,借着他的对她的喜欢,威胁他,“你想让我更讨厌你?”

司马烨:“你不过是仗着我喜欢你……你以为我什么都能让着你?我要他死,谁也不能阻拦我,你也不能!”

沈秀恍惚。她似乎看到了初见时的司马烨,初见时,他就是这般,冷漠,高傲,暴躁,残忍,暴虐,凶狠,恶毒,任性妄为。

这段时日,他对她的妥协,只是一直在忍让她。而现在,他不再忍让。

她背脊发凉,面前浮现出卫风被司马烨一剑刺死的画面。若卫风真的死了,那也是被她连累死的。

背负一条性命的恐惧让她呼吸急促起来,空气变成沉甸甸的物质,重得将她的五脏六腑压碎。她挡在卫风面前,张开双臂,若护崽的母鸡,“你若要杀他,那就先杀我!”

沈秀竟愿意为卫风死,他在她心里就那么重要?司马烨神情凝固。

而此时,卫风诧异地看了看挡在他身前的沈秀。他睫毛煽动,欣喜与感动让他白皙的面庞上瞬间敷上了一层淡粉的胭脂,“秀秀……”

沈秀打断他,对司马烨道:“有本事你就先杀我!”

“你以为我不敢?”司马烨怒极,举起长剑。

卫风一凛,上前就要打司马烨,沈秀急道:“卫风,住手,你别管!”

卫风脸一沉。她对他道:“你退后。”她直面司马烨,毫不退让。

司马烨剑指她,她仍旧不曾退让开。

他举着剑,神色狠厉,似要一剑刺死她,但却始终没下去手。

时间一点点过去,司马烨一直没动手。他就这么与她对峙着,不知多久过去,倏然,他松开手,长剑从手中滑落。砰的一声摔在地上。

长剑落地,发出的声响,震碎司马烨脸上的狰狞与凶狠。他溃败地弯屈背脊,再一次妥协,再一次退让。

不管自己对她如何好,不管他付出多少,她不在乎。她就像一只恶鬼,一而再再而三,随随便便将他的尊严踩在脚下。

他愤怒,可他却又不能把她怎么样。他能把她怎么样?杀了她解恨?他根本下不去手,他怎么舍得杀她!将她捧在手心里都还来不及,又怎会杀她!

苦涩地扯了下嘴角,司马烨不愿让她看见自己的凄惨可怜,大步流星,狼狈离去。

待司马烨离去,沈秀紧绷的神经顿时松弛下来。她赌赢了。她不是不怕死。她怕死,她很惜命。可她不能背负别人的性命,连累别人丢命。

是以,她赌了一把。赌司马烨对她的喜欢,赌他会退让。好在,她赌赢了。

“秀秀。”卫风目里兴奋,对沈秀此番护他的行为,极为动容。他从未想过,她竟如此看重他,他在她心里竟如此重要,“多谢你。”

沈秀摸背后冷下来的汗,“是我连累了你。”

司马烨若不是喜欢她,就不会来这里,就不会与卫风遇见,就不会因为嫉妒,而对卫风刻薄地阴阳怪气,出言不逊。而卫风也不会因反驳他而得罪他。说到底,都是因为她。都是她的万人迷光环在作恶。

卫风:“不是你连累我。是司马烨他蛮不讲理,仗势欺人。”

他忿然,他这样的人,却是我们平民百姓的赋税养着的。拿着我们平民百姓的血汗钱,却要欺辱我们平民百姓,他凭什么!就凭他身份高贵?他凭什么身份高贵?他比我们多长一个头,还是多长一只手?还不都是与我们一样的人!明明都是同样的人,凭什么要有高低贵贱之分!?”

沈秀讶异,打量了卫风一下。卫风,封建社会里长成的男人,却并未被封建礼教规驯,他竟有反封建反阶级的平等思想。

注意到沈秀的打量,卫风摸鼻尖,“你觉得我说的话大逆不道?”

“不是。你说得很对,人人都是一样的,没有高低贵贱之分。有高低贵贱之分,本来就是不对的。”

卫风眸光闪动,仿若寻到知音,“我就知道,我没有喜欢错人。”

“喜欢”这二字,让沈秀神经痛。她道:“卫风,你别喜欢我了,我不喜欢你,也不会喜欢你。你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。”

“现在不喜欢,以后可不一定。”卫风笑笑,仿佛已经对她的拒绝免疫。

“给,酥芋奶皮,吃罢。”他重新将油纸包打开。

沈秀没谈过恋爱,对于如何处理感情完全无经验。她不知为什么她都这样拒绝了,对方还如此固执。

情情爱爱,真真是麻烦,带给她的只有无穷尽的烦闷。

她口吻冷硬起来,“以后也不会喜欢你。”

“以后的事,谁说得准。”卫风眨眨上扬的狐狸眼,仍然乐呵呵,心态很好,一点也没被她的话伤到。

和卫风分开后,沈秀去泡药浴。药浴时无聊,她拿着武功秘籍翻了几页,却因烦闷,集中不了注意力。尔后便让小桃从书架里拿取出一本闲书。

“上古南蛮巫族,喜喜运妆,描此妆者,可转运也。”

喜运妆?沈秀定睛。上古南蛮巫族人,喜描一种妆,此妆名唤“喜运妆”,描此妆者,可以转运。

她倒霉得很,倒也很是希望自己能转转运。

“小桃,你可听说过喜运妆?”

“这是?”

“上古南蛮一巫族喜欢描的妆面。”

“上古南蛮巫族,那得是多少年前呀……奴婢未曾听说过这妆面。奴婢只知桃花妆,檀晕妆,啼眉妆这些妆面儿L,倒不曾听说过什么喜运妆。”

沈秀仔仔细细观察书页上画的妆面。一泡完药汤,她立刻坐到梳妆台前,“小桃,你按照这个妆面给我画。”

小桃扫视书页上的喜运妆,有些迟疑。这喜运妆,怎的这般丑。不愧是上古南蛮人,妆面也如此野蛮丑陋。

“姑娘,您真的要画这个妆面?”

“对。”

“可是……”

“快给我画。”

小桃领命。

润面,敷香粉,抹胭脂,画黛眉,扫鹅黄,贴花钿,抹唇脂。镜子里的自己,红白红白的皮肤上,顶着一双拂云眉,眉头尖,眉尾上扬浓粗,不封口,若拂尘,显得很是坚硬英挺。

上扬浓蹙的拂云眉下,两靥扫着两团浓浓的胭脂,整个妆面,透着一种粗蛮的凶悍感。

画完妆面,小桃踟蹰,“姑娘,咱还是换个妆面罢。”

沈秀拿起胭脂,道:“书上说,两腮胭脂越浓,效果越佳,小桃,你再给我抹些胭脂。”

姑娘脸上的胭脂本就浓得似猴屁股,再加浓一些,那得多难看呀。小桃犹犹豫豫,到底还是从命,给沈秀抹了胭脂。

镜子里的自己,又丑又凶,实在是有碍观瞻。沈秀直接把镜子扣住,眼不见为净。

“小桃,你画得很好,妆面很还原,辛苦你了。”沈秀抱小桃,拍拍她的后背。

被突然抱了一下,小桃受宠若惊,“这是奴婢应该做的。”

沈秀抱小桃的时候,发现小桃体温略低,于是她把暖炉塞她怀里,“你再多添件衣裳,仔细着凉了。”

抱着暖炉,小桃泪腺发热,“多谢姑娘。”

小桃是孤女,从她记事起,就没人对她这么好过。她从没伺候过像沈秀这样好的主子。姑娘似乎不把她当一个下人对待,而是把她当做一个朋友,平等的朋友。

她万分庆幸,自己能跟了沈秀。心里感动的同时,她再一次对自己发誓,往后一定要好好伺候沈秀!

出去吃午饭,沈秀刚到前厅门口,就遇见了谢扶光。

“秀秀。”他走过来。

沈秀:“你来前厅吃饭?怎么不在自己屋子里吃,伤好了?”

“差不多了,无碍。”

“那也好得太快了些。”沈秀一边进屋,一边道。

“天爷!”杨氏见沈秀进屋,惊呼出声,“你是?”

“娘,是我。”

杨氏拍胸脯,“秀秀?你怎的这个样子?你脸上画的些甚么东西!”

“这是一种妆面,上古南蛮巫族人喜欢画的妆面。”沈秀说着这话,突然想起来,方才在门口遇见谢扶光,谢扶光甚至没有露出犹疑的表情,直接就将她认出来。杨氏都差点没认出她来,他居然一眼就将她认出来了。

“你画这妆面做什么,怪吓人的。”

谢扶光插话,“不吓人,很好看。”

沈秀转向他,“你觉得好看?”

“嗯。”他弯唇,笑意若涟漪,嵌在眼角眉梢。

“你哄我的罢。”

“你怎样都是好看的。”

谢扶光这是被那劳什子情爱蒙蔽了双目。沈秀无言。

杨氏瞅瞅谢扶光。秀秀画成这丑模样,谢公子竟然觉得好看。还真是应了那一句话,情人眼里出西施。

“夫子和长生呢

?”沈秀左右张望。她话音刚落下,魏朝清便端着一盘菜走进屋内。

“秀秀,你画了喜运妆?”

“夫子知道上古南蛮巫族的喜运妆?”

“略有所知。”

“夫子博闻强识,连这都知道。”

听到她的夸奖,魏朝清面上漾开一抹笑意,“愿你有好运。”

“借你吉言。”

谢扶光见沈秀还未坐下,他不着痕迹,拉了一下沈秀的椅子,将她的椅子拉得与他近了许多。

沈秀一坐下,胳膊肘就碰到了谢扶光,但她在与魏朝清说话,因而并未注意到此。

魏朝清的目光落在沈秀与谢扶光身上,发现他们挨得极近,他面上的笑意敛去几分。

“姐姐,真好看!”魏长生歪着圆脑袋瞧沈秀,一边说话,一边把椅子往她的方向一拉,小小的身体,直接靠在她身侧。

沈秀温柔地抚摸他圆圆的脑袋。他脆生生地咯咯几声,歪进她怀里。

杨氏笑着摇摇头。这小长生,很爱腻着秀秀。仿佛秀秀是他嫡亲嫡亲的亲姐姐一样。

谢扶光瞥了下沈秀怀里的魏长生,他夹起一根笋,吃进嘴里。

咔嚓咔嚓。冬笋嚼碎的声音,仿佛是他在嚼碎魏长生的骨头。

饭毕,沈秀摸着圆滚滚的肚皮回房。因练武,她如今饭量大涨。从前一顿两碗饭,现在一顿三碗半。她明显地感受到自己变得粗壮起来。

这是好事。越粗壮,越强壮,越强大。她捏捏胳膊上有点硬的肌肉,笑逐颜开。

走着走着,她往某个方向一望,径直去了月楼迦住的房间。

“你的伤如何了?”

月楼迦放下文书,他走近,抬起长袖,新雪一样冰莹的手指捏住她的脸。

沈秀不解,“做什么?”

他没回话,用指腹刮了一下她颊边的粉,继而闻指腹上刮下来的粉。

“粉锡。”他肃眉,“少用这个,最好别用,对身体不好。”

粉锡?沈秀反应过来。他说的是水粉。水粉,即铅粉。铅粉有略微的毒性,用多了的确对身体不好。

月楼迦善医术,了解其利害。她倒忘了这一茬,“知道了。”

旋即,她道:“你一直待在中原,没问题么?你不需要处理国事?”

“不必担心。”虽然王宫那边的确在催月楼迦回去。

沈秀并不希望他在此久留。他与谢扶光、司马烨都起过冲突,他们仨这性子,时间久了肯定会出事,想起今天卫风和司马烨才发生的争端,说不定她以后要经常经历这种事,一想到此,她就头疼。

她直截了当问:“你打算何时回楼兰?”

他不答反问:“你真不愿做楼兰王后?”

“不愿。”

四周一时静下来。两人谁都没再开口。

恰在这时,小桃唤道:“姑娘,外头有人来了。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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