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34 章(1 / 1)

午间。魏长生午睡醒来,他伸伸懒腰,去小书桌边上收拾书本。

余光无意间触及旁边书桌上的红皮书卷,他探长脖子,认出这是一本食谱。他拿起食谱,翻了翻。这是一本全是辣菜系列的食谱。

魏长生微微怔然。其实舅舅不喜欢,也不擅长做辣口的菜。他这是在学做辣口的菜?

因为沈秀姐姐爱吃辣?

魏长生心中一热,颇为感动。舅舅替姐姐向世子殿下求情,替她寻父母,让她住府里,学习自己不擅长的辣菜,给她做她爱吃的辣菜,此般种种,舅舅待姐姐极好。

待她好,定是因为姐姐是自己的好友。舅舅待姐姐这么好,就是待他好呀!都是为了他,舅舅才待姐姐这般好的。

见魏朝清出来,魏长生若一个小炮竹,砰地一下扑进魏朝清怀里,“舅舅!你待我太好啦!”

魏朝清摸摸魏长生圆乎乎的脑袋,“为何突然这么说?”

“嘿嘿。”魏长生咧嘴,嗓音里带着未脱的奶气,“舅舅,我以后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!”

魏朝清笑了下,“我不需要你如何报答我,你能好好长大便好。”

“嗯!”魏长生抱紧他,点点下巴。

待下了学,回到府里后,魏朝清进入厨房,做了一道菜。

“笼衣金丝球?”饭桌上,沈秀端详盘中金灿灿的圆球,咽咽唾液。

魏朝清给她夹了一个笼衣金丝球,“对,你可以尝尝。”

她夹起笼衣金丝球,用面条裹起来的肉球烹炸得油亮金黄,只是瞧着便能感觉出其在舌尖上碎裂开的香酥。

蘸上香喷喷的甜辣酱,沈秀吃了一口。

一根根金黄的面条,咔嚓咔嚓碎裂开来,沈秀从来没有吃过如此酥脆适口的面条,似乎这已经是顶顶的酥脆了。

酥脆中透着面条特有的芳香,芳香扫过唇齿,紧接着,嫩嫩的肉馅在牙齿下面分裂开。

肉馅咸鲜烫口,略带嚼劲,微微弹牙。里面入了面条的酥香,又浸了些蘸料的甜辣味,口感丰富多层次,多咀嚼几l下,似乎越吃越香,令人回味无穷。

整个笼衣金丝球,外脆里嫩,咸鲜酥香,甜辣入味,很是爽口。

沈秀神色一亮,她竖起大拇指,“好吃,夫子,真好吃!”

见她很喜欢吃,魏朝清颊边漾开笑意,又给她夹了一个笼衣金丝球。

魏长生也给她夹菜,“姐姐,你喜欢吃就多吃些!”

“谢谢。”沈秀多蘸了一些甜辣酱。

以防她吃得太辣受不了,魏朝清将解辣的奶羹推到她手边。

但她很能吃辣,一口一个笼衣金丝球,没怎么动奶羹。魏朝清目露担忧,“不辣吗?”

“辣。”

“吃点奶羹吧,解解辣。”

“不用。”沈秀蘸着甜辣酱,轻轻呼气,辣得十分爽快。

永宁殿里,司马朗恹恹地吃着晚膳,他没

什么胃口,不大想吃饭。但又怕自己不好好吃饭,瘦了就没从前那般英俊潇洒,他便强迫自己往嘴里塞饭。

夜深孤枕难眠,他左一声叹息,右一声叹息。

“殿下!殿下!有消息了!”宫人疾步跑进来。

司马朗连忙下床,急切道:“有消息了?沈秀有消息了?”

宫人赶紧将探来的消息告知司马朗。

之前司马朗派人一直盯着司马烨那边的动静,司马烨撤消通缉令时,他还以为司马烨找到了沈秀,于是他急吼吼地去公主府,却被告知沈秀仍然不知下落何处。

至于司马烨为何撤销通缉令,司马烨并未透露原因。司马朗也无从知晓撤销通缉令的原因,他继续让人盯着司马烨那边的一举一动。

盯着盯着便盯出了线索来。寻着线索一细查,就发现了沈秀的踪迹。

“她在魏夫子那里?她为何在那里?她与魏夫子有什么关系?”司马朗说着这话,拿起衣裳就要穿上,恨不能立马飞到魏府里。

“她似乎与魏大人的外甥交好。”

“魏长生?她与魏长生交好?他们俩如何扯上关系的?”司马朗抬步往外走。

“殿下,您这是要去哪儿L?”

当然是去魏府,见沈秀!她失踪了半个多月,这半个多月他每日度日如年,每日都在想她,真真是想煞他也!

刚跨过门槛,他理智回归,停下脚步来。

此时已深夜,魏夫子已就寝,他去打扰人家很是不妥。想到此,他狠狠拧了下眉心。

“还要多久才能天亮?”

“殿下,还需一两个时辰。”

总算盼至天亮,司马朗早膳也未用,步子飞快去了国子监。

他杵在文渊阁里,等魏朝清前来。熟悉的绿袍闯入视野后,他快步上前作揖,“夫子!”

魏朝清作揖,“晨安。”

“夫子晨安,夫子,我————”司马朗忽而想起某些顾虑,他止了声,及时改口,“夫子,学生有事请教。”

“何事?”

司马朗随便胡诌了一个不懂的问题。

下午下学,司马朗追上魏朝清,又去问他问题。他缠着魏朝清,直接上魏朝清的马车,“夫子,这里我还是不太懂……”

一路上,魏朝清一直在给司马朗讲学。司马朗一会儿L作疑惑不解状,一会儿L作顿悟状,似乎有问不完的问题。

抵达魏府,进了书阁,他还在问问题。

魏长生从书阁门边探出头,“舅舅,你们还要多久?该吃晚食了?”

司马朗满目歉意,“夫子,耽误你用膳了。”

“无碍,殿下若不介意,同我们一起用膳罢。”

“那我便不客气了。”去往前厅用膳时,司马朗不着痕迹地环顾四处,搜索着什么。

待抵达前厅,一眼发现坐在餐桌上的沈秀,他双目一直,定定地盯住了她。

看到司马朗,沈秀起身行

礼。司马朗一眨不眨,

眼睛若钉子钉在了她身上一样。

魏朝清轻咳一声。司马朗回神,

他佯装道:“沈秀?你怎的在这里?”

沈秀还未说话,魏朝清先她一步解释了她在此处的原因。

司马朗:“这样么。”

“殿下,吃饭罢,免得菜凉了。”魏朝清伸手,做出请的姿势。

司马朗入坐后,魏朝清道:“我府里的饭菜比不得宫里,望殿下莫嫌弃。”

“哪里哪里。”司马朗执筷夹菜。他吃了菜,先是赞叹一番,而后暗地里去瞄沈秀。

她安安静静地吃着,目不斜视,很斯文秀气。

下午吃了些零嘴,这会子沈秀不怎么饿,她没怎么夹菜,就夹了冰镇黄瓜慢吞吞地吃着。

司马烨瞅瞅她单薄的身体。怪不得身上没几l两肉,就她这么吃,能长什么肉?

几l乎是下意识地,他夹起一块红烧肉,放进她碗里,“多吃些肉,瞧你瘦的。”

饭桌上气氛瞬间凝滞。

沈秀惊愕失色,看向司马朗。魏朝清与魏长生也看向司马朗。

意识到自己方才做了什么,司马朗表情僵硬了一下。很快他调整好面部表情,干巴巴地笑了笑,“方才在想事情,糊里糊涂的,把你当做我母妃了,失礼了,哈哈,吃吧,你吃吧。”

沈秀低首,“谢殿下。”

过了一会儿L,司马朗忍不住道:“不过你也的确挺瘦,与我母妃一样瘦。你为何不吃肉?你在节食?你已经这般瘦了,不需要再节食。”

沈秀感到有些莫名,司马朗这么关心她做什么。她垂着睫毛,道:“我并未节食,只是之前吃了些东西,不大饿。”

原来如此。不是在节食便好。司马朗打量着她的细胳膊细腿,以后等她进了他宫里,他定会将她养得白白胖胖。思及此,他不禁乐呵呵笑起来。

魏朝清蹙眉看了一下乐呵呵的司马朗。

回宫后,司马朗看到守在永宁殿里等他的姜侧妃,“你来做什么?”

“臣妾来瞧瞧殿下在忙什么。”

司马朗不耐地挥了下手,“回你宫里去。”

“殿下可是厌烦了臣妾?”

“既知我厌烦了你,何不识趣些赶紧走,还待在这里,想让本现在更厌烦你?”

姜侧妃身子一颤。她咬咬嘴唇,“妾这就回去。”

将将转身走了几l步,她被司马朗叫住。她心头一喜,“殿下?”

司马朗瞪着她细如丝缕的细腰,“你没吃饱饭?腰细成什么样子了。”

姜侧妃讶然。殿下不就爱她这细腰么?之前还道她的腰须再细一些才更好,怎的如今又嫌她腰太细了?

转而她便欣喜起来,殿下这是在关心她的身体。嘴里说着厌烦了她,其实还是关心她的。她翘起眼红的樱桃唇,“殿下,妾吃饱饭了。”

“吃饱饭了还这么瘦?往后再多吃一些,别再这么受筋拉骨的,看着就……

看着就让他想起同样瘦弱单薄的沈秀,

看着就让他烦躁。他不喜欢沈秀这样瘦弱,

他想将她养得白白胖胖,丰盈圆润,那样身体才健壮,才能活得长久。

太单薄瘦弱的话,总让他觉得活不长久。

是以,他如今见着瘦弱的人,便觉烦躁不悦,“你往后多吃些,再这么瘦就别来见我了。”

姜侧妃很是感动,情意绵绵道:“殿下,我会多吃些的。”

“行了行了,赶紧下去。”司马朗不耐地赶她走。

姜侧妃回到自己宫中,叫人摆上饭食,欢欢喜喜地用饭。

次日一下学,司马朗又跟上魏朝清,“夫子,你家的饭很合我胃口,昨日吃了之后甚是想念,我今日还想再吃一回,望夫子莫要嫌我脸皮厚。”

魏朝清端详他几l许,颔首应了他。他颊边带着笑意,上了魏朝清的马车。

坐上马车后,司马朗问魏朝清,“夫子,车内可有镜子?”

打开屉盒,魏朝清取出一面镜子,递给司马朗。

司马朗照着镜子,整理头上戴的簪花。他今日特意戴了最最衬他的簪花,若不是时间来不及,他还想换下学子服,好生打扮一番再去见沈秀。

对着镜子,欣赏了一下自己英俊的相貌,司马朗放下镜子,此刻心情很是复杂。

他素来对自己的容貌很自信,他自信沈秀能瞧得上他的脸。但自信的同时,又忐忑起来。

沈秀真能瞧得上他的长相吗?

他的容貌与司马烨不相上下,可沈秀都没看上司马烨。

没看上司马烨,定是因为司马烨脾性差,并非因为容貌!定是如此!

就司马烨那坏脾气,哪个女子受得了,沈秀不喜欢他很正常。司马朗如此想着,又自信起来。他的脾气可比司马烨好多了,他定会夺得沈秀的芳心。

司马朗怎的又来了?在前厅见到司马朗后,沈秀诧然。

司马朗向她浅浅一笑,笑容透着一种刻意释放出来的迷人的潇洒。

用饭时,沈秀不知是错觉还是怎的,她感觉司马朗老是在看她。她偏转视线。他与她视线相撞,又露出那种潇洒迷人的微笑。

她并不觉他的笑容潇洒迷人,只觉他又有些奇怪。她脸上有东西?总是看她做什么。她摸了下自己的脸。

魏朝清看了看司马朗,似乎看出了些什么,眸光略微沉凝下来。

这时,司马朗轻抿半口茶,望向窗外漫天红霞,“此时晚霞正好,容我赋诗一首!”

他特意要在沈秀面前显摆,显露自己的才华,让她为自己的才华所倾倒。

虽自己在魏朝清面前显摆才华,稍微显得有些班门弄斧了,但为了让沈秀了解到自己的才华,他也不在乎自己有多厚颜了。

“咳!”他清清嗓子,“夕霞烂漫红,掩映壁生辉……”

一首晚霞诗赋完,司马朗观察沈秀,观察她的反应。她起先没什么反应,等魏朝清赞了句“好诗”后

,她才跟着说了句“好诗好诗,殿下厉害”

她的反应很平淡。是不是……不懂诗?大抵是因为不懂诗。

她家里是卖豆腐的,也就在司马烨身边学过几l天字,想来,是不懂诗的,故而也不知他方才作的诗有多妙绝,他有多才华横溢!所以反应如此平淡。

找到原因后,司马朗心里平衡了些。注意到她又去添第二碗饭,他满意地点点下巴。就是得多吃些,身子丰盈些健壮些才好。

沈秀吃饱后,放下筷子,等待其他人撂筷。

“你若还有事,就先回房去罢。”

魏朝清道。

正合她意。她起身行礼,离开前厅。走出前厅,她抬首望天际红霞。或许是地理位置原因,京城的晚霞没有锦州的晚霞艳丽。

想到锦州,她叹气。爹娘还未有消息。也不知何时才能找到他们。不过到他们底去了哪里,为何连司马烨和魏朝清这样有能耐的人都找不到他们。

她神色凝沉,找不见人,就怕他们遭遇了不测,所以一直找不到他们。

双手合十,她祈祷上苍,望她爹娘能平平安安,她能早日与他们团聚。

她慢腾腾地前行着,耳边忽然传来隐忍的呜咽声。

“小王管事,您、您放过我吧!”

“哭什么哭,我不就摸摸你而已,女人生来不就是给男人摸的,你哭什么!”

“小王管事,男女授受不亲!”

“你算什么女人,不就是个丫鬟,不就是个玩意儿L,我摸摸怎么了!”

沈秀转身,绕过前方的假山。假山后面,一男子正抓着一女子的手,色眯眯地摸着。

沈秀弯腰,捡起地上的石头,毫不犹豫砸到男子后脑勺上。

“哎哟!谁!”小王管事痛呼一声,即刻转过头。

他瞳孔收缩,“你……你是……”

他不认得她。

沈秀又捡起一个石头,直直砸向他。

石头正中小王管事脑门,鲜血从他额头上流下来,他痛呼一声,“你竟敢!”

他想上前扇她耳光,但却不知为何,不忍上前,不忍伤她。他粗着气,“你是谁!府里新来的丫鬟?你可知我是谁,你竟敢伤我!”

丫鬟从他身后跑出来,她冲到沈秀面前,哭诉道:“沈姑娘!方才他非礼我!请沈姑娘为我做主!”

沈姑娘?小王管事一惊。这女子,竟是那位贵客,大人的贵客?

他心里一慌,“方才、方才是这贱人勾引我,我才……都是她的错!”

沈秀没有理他。她扶起跪在地上哭的丫鬟,递给她一方手帕,“跟我去夫子那里,夫子会为你主持公道。”

转而睨视小王管事,“跟我来。”

小王管事连连道:“沈姑娘!奴才是冤枉的!奴才并未非礼她!是这个贱人勾引我,我才没把持住!”

沈秀未理他,径直返回前厅。

前厅里,饭桌上只剩下魏朝清与魏长生二人

。沈秀离开后,司马朗也跟着离了府。

“姐姐?你怎么又来了,是没吃饱?”魏长生见沈秀又来了前天,他惊讶道。

“不是。”她面向魏朝清,“夫子,您可知府里有恶奴?”

魏朝清顿时肃色,“有奴才欺负你?是谁?”

他重重摔下筷子。

沈秀声音卡顿了一下,她好像从未见过魏朝清如此生气过。她咽嗓子,“没有欺负我,是欺负别人。”

语罢,她拉了一下身后的碧珠。碧珠噗通跪下,“大人!请您为奴婢做主!”

她哭着诉说方才被小王管事非礼之事。

“冤枉!冤枉啊!”小王管事上前来,跪下磕头,“大人!奴才是冤枉的!是碧珠那贱丫头,她勾引我!勾引不成,反倒打我一耙向沈姑娘告状!”

碧珠哭道:“大人!他诬陷奴婢!奴婢何曾做过那等龌龊事!分明是他非礼奴婢!”

沈秀道:“我亲眼看见他强迫碧珠,碧珠并未勾引他。”

魏朝清脸沉得能滴出墨水来,他不再多问,“将他压下去,打八十大板,卖进牙行里。”

旁侧的侍卫领命,“是,大人。”

“冤枉啊!大人!冤枉啊!”小王管事被拖走,声嘶力竭地哭嚎。

沈秀向魏朝清投以一瞥。魏朝清没有细细审问,似乎很相信她,只听了她的话便直接定了小王管事的罪。她忖了忖,道:“夫子,这件事最好不要让别人知道。”

此事若传出去,对碧珠名声很不好。即便她碧珠是受害者,可这事传出去了,被指指点点的肯定是碧珠。

在古代,女子被非礼过,即便只是碰了手,又或者是什么也没碰到,那也是失了清白。失去了清白,名声受了损,女子就很难再嫁出去。

反而作为加害者的男子受的影响倒是很小。

魏朝清:“放心,不会有其他人知道这事。”

沈秀嗯了一声,她扶起还跪在地上的碧珠。

碧珠泪水簌簌而落,“沈姑娘,谢谢您!谢谢您!”

若不是沈姑娘,她可能不会这么容易就洗清冤屈!毕竟小王管事平日里看起来很正经,并不是这般龌龊之人。任谁都很难相信,小王管事竟表里不一,竟是这种无耻之人。

若小王管事说她勾引他,恐怕大人会半信半疑。定不会像现在这样,这么轻易就定了小王管事的罪。

小王管事被扒光裤子,狠狠打了八十大板。他趴在地上,奄奄一息。

该死的碧珠!他若还能活下来,定要找机会将这贱人撕碎。还有沈秀,他定要找机会将她……他滞然,一时也不知自己要将她如何。

他发现他恨不了她。也不忍将她如何。他好像……他猝然惊觉了什么。

从未有过的炽热的爱意若滚烫的开水,将他浇得浑身疼痛,比这八十大板还痛。

忍受着疼痛的他,脑子里全是沈秀。他渴望她,若沙漠里即将干渴死的人渴望绿洲一样渴望她。

这种渴望让奄奄一息的他仿佛找到了救命稻草,强烈的求生欲望让快要失去呼吸的他□□下来。

往魏府里送了三日礼,然而送的礼通通被退了回来,司马烨道:“她对我送的东西不满意?她想要什么?”

秦伯摸着胡须,道:“殿下,莫要着急,慢慢来,慢慢来。”

“慢慢来,要多慢?”

“这,反正这种事急不来。”

司马烨冷着脸,沉默许久。他抬起高扬的长眉,“秦伯,看来你的手段并不奏效。”

“我为何要慢慢来?”他的眉眼幽暗下去,“我明日便请舅舅赐婚,我倒要看她敢不敢违抗圣旨!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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