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2 章(1 / 1)

沈秀从未跑得这样快过。她一边跑,一边摸兜里的珠钗。司马烨之前赏了她许多珠钗,每日她都会揣一些珠钗在身上,以备自己逃走之后用。

她跑进一家旧衣铺里,换上戴着补丁的破麻衣,又去买胭脂水粉,将自己的脸化得她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来。随即抓紧时间去买其他乔装打扮需要的东西。

夜里城门已闭,她只能明日再出城,所以必须得乔装打扮。

她将自己打扮成头发花白,黄不溜秋,长满老人斑,老态龙钟的老叫花子。

她杵着拐杖,学着她爷爷奶奶走路的形态,佝偻背脊往前走。她压粗嗓子,声音微哑,“请问,城门的方向怎么走?”

行人指路,“往那个方向走,一直往那个方向走,别拐弯。”

“多谢。”沈秀拱手,杵着拐杖前行。她找了辆马车,车夫将她拉到城门。

抵达城门,她偷偷打量守城门的官兵。京城管禁肯定比锦州城要严很多,也不知“偷渡”能否成功。在锦州城,只要钱给到位,不要籍贯和路引,就能偷渡出去,在京城想必肯定没这么容易。

但得试试。

当然,不能自己亲自去试。她打算明日托人去打探打探情况。

城墙下面有三两个乞丐在睡觉,她也学着他们靠在城墙边上,打算先睡,等天亮再说。

一闭目,脑海就浮现出司马烨被横梁架压着吐血的画面,她抿紧唇,神情晦暗不辨。

她离开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在救他,他应该……应该没事吧?

想到此,她一时百感交集。她很意外他能舍命救她。明明一开始,他是要杀她的。

她想不通他为何会救她,但感谢他能救她一命。或许她这样的感谢听起来很伪善,毕竟他伤成那样,她却借机逃之夭夭。

但没办法,她必须逃。这是她目前唯一逃走的机会。她不能放弃。若她因一时心软愧疚留下,放弃逃跑的机会,她就得继续在他身边,每日战战兢兢,如履薄冰,随时担忧自己的脑袋会掉。

她这样想着,想着想着,渐渐睡去。不知睡了多久,她被马蹄声吵醒。

骑着大黑马的官兵扬声吩咐守城门的官兵,上头在抓人,出入城门的人要严加管控,离开前扔下了两张画像。

听到这里,沈秀低下脑袋,将自己埋在模糊的阴影里。

天光微亮,鱼肚白渐显,此时城门已大开。沈秀打着呵欠醒来。她观察城门口。

有人说不小心弄丢路引,欲拿钱摆平,官兵直接道,贿赂官兵者,无论轻重都得打入大牢!

将这一幕收入眼底。沈秀眉心紧皱。京城这边果然比锦州城管控得更严格。“偷渡”或许行不通。须另寻法子出城。

她佝偻着背脊,拿出昨日买的胡饼啃。一队官兵迎面而来,领头的拿着画像,搜人查人,她瞥瞥城墙上贴着的画像。

画像里有戴着面纱和无面纱的她,还画得挺像,与自己有七八

分像。她摸了下脸,离开城门,远离开官兵。

就在这时,一个乞丐飞快跑过来,撞倒她,抢走了她手里的胡饼。

她一屁股摔在地上,回过神时,抢她胡饼的乞丐早已跑得无影无踪。

“老爷爷,您没事吧?”

一道稚嫩的童声从耳边响起。她转过脖子,认出来人,是昨日那个瘦得皮包骨的小乞丐。

“没事。”

小乞丐扶她起来,“您小心着些。”

“多谢你。”她站起来后,拍拍拍衣裳。

“他们这种人,最爱欺负乞丐里的老人小孩,”小乞丐愤愤道,“老爷爷,您以后吃东西的时候,要藏着点儿吃,别这么大摇大摆地把吃食露出来,不然他们又会抢你的。”

“我晓得了,谢谢你。”她把手伸进怀里,在怀里拿出一个饼子,迅速塞进小乞丐的手里,“小孩,快藏着。”

小乞丐一愣,随即道:“不不不!我不能要!”

都是乞丐,她好歹年纪还轻,还有力气讨饭,可老爷爷年纪大了,讨饭不容易,她哪里能要老爷爷辛辛苦苦讨来的饭!

“我不能要,老爷爷你自己留着。”

“你拿着吧。”

沈秀注意力在四周慢慢逡巡。到处是寻人的官兵,搜查得这么严,她又暂时出不了城,得先躲起来,躲一阵子再说。

魏府。

魏长生食不知味地刮着白粥,圆嘟嘟的脸皱起来,活像一个小老头。

魏朝清道:“怎么了?”

摇摇头,魏长生沉默不语。他想沈秀姐姐了。他前日与她约好,要去找她玩的,可他忘了,昨日是花灯节,国子监休沐,所以他没见着她。

一日不见,他便想她了。

不过想到等会去了国子监,就有机会再见她,他又开心地咧起嘴来。用完早食,他迫不及待漱口净手,蹦蹦跳跳地去府门前坐马车。

他一蹦一跳,奶声奶气唱着歌,“杨柳儿活,抽陀螺;杨柳儿青,放空钟;杨柳儿死,踢毽子;杨柳儿发芽儿,打柭儿……”

魏朝清:“为何这般高兴?”

“因为今日可以……”魏长生及时改口,“因为今日可以见袁夫子啦!一日未见夫子,我便想他了!”

“是吗?”

“嗯嗯!”魏长生爬上马车,急吼吼催道,“快!快走!”一副恨不得立马就能瞬移到国子监的急切模样。

魏朝清摇头失笑。

魏长生摸摸怀里的兔子灯,他要将兔子灯送给沈秀姐姐。兔子灯是舅舅给他做的,舅舅手艺好,做的兔子灯胖嘟嘟的,栩栩如生。

舅舅给他做了两个,他打算送一个给沈秀姐姐。舅舅做的兔子灯这么好看,她定会喜欢。

在看到街边墙上一闪而过的画像时,魏长生眨眨大眼睛,“等一下!阿叔等一下!”他叫住车夫。

车夫立马停车。魏朝清问魏长生:“何故停车?”

魏长生并未作答,他起身下

车,快步跑到通缉令前。看了看通缉令上的两张画像,他念出通缉令上的内容:“逃奴沈秀……”

真是的沈秀姐姐!她、她逃走了?逃出公主府了?她为何要逃?在西陵,奴隶私自出逃,可是死罪!

他嘴唇微微发颤,若沈秀姐姐被抓住,会被处死的,她会死的!

魏朝清步至他身后,“长生?”

“肯定是……肯定是世子殿下对她不好,她才会逃走的。”魏长生喃喃道。

魏朝清看向通缉令。通缉令上的女子,是司马烨的书童。他对她有些许印象,一位算学很不错的小姑娘。

“舅舅!”魏长生抓住魏朝清的长袖,“姐姐她是好人,她人很好,定是世子殿下对她不好,她才逃走的!”

魏朝清意外,“你与她相识?”

“是的,舅舅你————”魏长生及时止声,此处人多嘴杂,不宜多说,他拽走魏朝清,“舅舅,我们车上说!”

待上了马车,魏长生与魏朝清细说了和沈秀相识的事,而后眼眶一红,“舅舅,姐姐她很好的,定然是世子殿下对她不好,她才会私自出逃。若世子殿下将她抓回去了,你替她求求情好不好,不要让世子殿下杀了她。”

他哽咽着,泪珠啪嗒淌下来,“舅舅,你一定要帮帮她呜……”

“别哭。”魏朝清拿出雪白的帕子,给他擦泪。

“舅舅你帮帮她……”

魏朝清轻轻蹙眉,温声道:“此事难说。”

与此同时,永宁殿里。司马朗病恹恹卧在榻上,一副伤心至极的憔悴模样。

他先前原是装病,然前两日得知司马烨亦心悦沈秀之后,自感绝望,伤心之下,竟真发了病。

他恹恹地平躺于塌,神色涣散,“一日不见兮,思之如狂……入我相思门,知我相思苦……天涯地角有穷时,只有相思无尽处……”

相思,相思!他想见沈秀,思之如狂。

司马烨为何就偏偏也喜欢她!思及此,他顿觉苦痛,他从未受过这样极烈的情爱之苦。

宫人进殿,“殿下,喝点红豆粥吧,御医说,您得多吃些红豆,这样身子才能好得快。”

“红豆?红豆生南国,春来发几枝。愿君多采撷,此物最相思,相思……相思……”

明知他正害相思之苦,还拿这相思豆来招惹他!

“拿下去,不准再做这劳什子的红豆粥!”

“可御医说————”

“你听御医的还是听本殿下的?”

宫人无法,只得退下。宫人退下后,司马朗又苦苦地吟了几句相思诗,忽而有人闯进来。

“殿下,属下有要事相告!”

“什么要事?”

从属下口中得知司马烨受了重伤,此时正昏迷不醒,司马朗瞳孔收缩,赶紧下床,“快,去公主府!”

……

望着昏迷不醒的司马烨,司马朗急问御医,“这么严重?那他何时会醒?

御医愁容满面,“不知何时会醒,醒了便好,若醒不来————”

“呸!你说什么诨话!阿烨一定会醒来!”司马朗叱了一句,转头问秦伯,“到底怎么回事,阿烨怎会受这么重的伤?”

秦伯满目通红,将事情原委言简意赅告知司马朗。

听罢,司马朗语气急促起来,“沈秀她逃走了?那她可有受伤?”

“不清楚,如今她不知去向。”秦伯说着,重重叹气。昨夜沈秀弃殿下而去,跑得不知踪影,侍卫将昏死过去的殿下抬回府里时,殿下突然醒来。

他似是挣扎着强行醒过来的,醒来第一句话便是捉拿沈秀,一定要抓住她,说完这句话便又昏死过去,昏迷到直到现在还未醒。

伤得这样重,也不知何时会醒。

司马朗注视床榻上呼吸微弱的司马烨,不知想到了什么,眸光微微一闪。

若阿烨一直不醒。那他岂不是可以不用从阿烨手里抢,就可以得到沈秀?这念头若一道洪流,直冲脑门,让他兴奋到颤抖起来。

意识到自己方才心中所想时,司马朗直接甩了自己一巴掌。

他在想些什么!他竟盼望阿烨不要醒来?他实在是太混账了些!

因有愧于司马烨,他不敢再面对他,匆匆交代几句,他打道回宫。回宫之后,司马朗即刻派人去寻沈秀。

他得在司马烨之前抓到沈秀。

如此这般,他就能将她偷偷藏起来。将沈秀偷偷藏起来,他也就不必再与司马烨抢人。

日头逐渐高高挂起时,沈秀寻到一处破庙,歇息下来。她坐靠着斑驳的墙壁,吃了两块饼子后,闭目凝思。

耳边传来脚步声,她即刻惊醒。

“老爷爷?您怎么在这儿?”小乞丐走进来,惊讶道。

“我来这里歇息歇息,你也来这里歇息?”

“我住这里的。”

“你住这里?”

“我没有地方可去,就住这里了。”

沈秀扫视周围,“这里可还有其他人住?”

“没有,其他人都不敢住这里。”

“为何?”

“这里原本有很多乞丐住的,但之前这里闹了鬼,死过人,便没有人敢住这里了。”

原来如此。沈秀点头,“你不怕?”

“怕,可我……”她怯生生地低下头,又问:“老爷爷,您不怕?”

“我不信鬼神。这世上没有鬼神,都是假的罢了,你也不用怕。”

“没有鬼神?”

“没有,那都是瞎杜撰出来的,世上没有鬼神。”沈秀想,这里闹鬼死过人,没人敢来这里,倒是一个好宿处。她暂且先在这里躲一躲,之后再想办法出城。

天色暗下来时,小乞丐乞讨归来,她瑟瑟发抖地团在破佛像下面,似乎是希企佛祖能保佑她不被鬼给吃了。

“娘……娘……”她抱着身子,一边抖一边哭,“娘,我怕!娘

……”

沈秀靠近她,轻轻拍她,温声道:“别怕。”

她似是抓住救命稻草,抱紧了沈秀,“娘。”她呜呜哭着,泪珠簌簌而下。

沈秀轻拍她背脊,安抚她,“别怕别怕,没事的。”

小乞丐哭声渐小,情绪渐渐平稳下来。沈秀靠着墙,也慢慢睡去。

次日醒来,沈秀身边空荡荡,小乞丐不知去了哪里。她捏捏泛酸的脖子,拿出小镜子,检查自己脸上的妆。

“老爷爷,您醒啦?”小乞丐捧着一个小破碗,里面装着清水,“我从井里打的水,老爷爷您喝点儿?”

“谢谢。”沈秀口干舌燥,正口渴。喝了水,她从怀里拿出饼子,分给小乞丐一半。

小乞丐饿得肚子直叫,但她摇摇头,“您先前已经给过我一个饼子了,多谢您。我不饿,老爷爷您自己吃。”

“你给我水喝,这饼子就当我答谢你的,吃吧。”

小乞丐还是不要,“我等会儿去讨饭,我能讨到饭的,您的饼子您留下来自己吃。”

沈秀二话不说,直接将饼子塞到她嘴里,“吃吧。”

因饼子入了自己的嘴,小乞丐无法,这才接受了饼子,“谢谢您。”

慢吞吞地啃着饼子,沈秀问道:“你……你现在就一个人?你爹娘呢?”

小乞丐神色黯淡下去,“我娘死了,我爹要把我卖掉,我就从家里逃出来了。”

闻言,沈秀语窒,“虎毒尚且不食子,你爹连畜牲都不如!”

“都怪我……怪我不是儿子。”小乞丐哽咽了一下,“若我不是女孩,我爹就不会逼我娘再生儿子,我娘也不会难产而死。”

说到伤心处,她哭起来,“我娘生了我,身子本就不大好了,可爹还逼她生儿子。若我不是女孩,是男孩,我娘就不会死了。”

“都怪我不争气,没生成男孩,都是我的错,是我害死了我娘……”她抹泪,伤心自责到极点。

沈秀扶住小乞丐的双肩,“小孩,你记住,你没有任何错,身为女子,你没有任何错。错的不是你,是你爹,是全天下所有的男人。”

男人桎梏女性,打压女性,让女性成为父权社会的经济附庸。在古代,人有贵贱之分,而贱民之中,最低贱的就是女性贱民。

而女性,被奴化到自我厌恶,崇男厌女,认为生而为女就是错。何其不公,何其悲哀!

小乞丐泪眼模糊,“真的不是我的错吗?”

“不是你的错,你没有任何错,是你爹重男轻女,是你爹害死了你娘。”

“不要因为自己是女子,而看轻自己,”沈秀抬起小乞丐脏兮兮的脸,“男子看轻女子,那是他们的错。女子不要与他们一样看轻自己。我们女子,咳,我是说,你们,你们女子,比那些看轻女子的男子更高贵。”

“真的吗?”小乞丐懵懵懂懂。

“真的。”

小乞丐呜咽,扑到她怀里,紧紧抱着她,痛哭起来。她轻抚她的背脊,叹息一声。

因女性地位低贱,古代重男轻女现象严重,直到现代,这种现象也并未减轻多少。想到重男轻女,她脑子里浮现出沈有财的脸。

也不知沈有财和杨氏现在如何了。司马烨那么大能耐,都没能找到他们俩,也不知他俩去了哪里。他俩可还在那小镇上?

她正想着此事,门口隐约传来人声。

“头儿,这里之前闹鬼,死了好些人,我们真要进这里?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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